说个不相关的小插曲。
刘刘要结婚了。
就在两个礼拜前被女朋友拉着耳朵(刘刘躲她躲了三个月,终于还是被逮到),拖进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,并在下礼拜补办结婚典礼。
两个礼拜内要将无变有的策画出婚礼,照理说是不可能的。但假如策画的对象是刘刘那兇猛的女朋友,这件事还真有那么一点可能性。
结果这只有一丁点可能性的婚礼,还真的给她办起来了!
所有人都很惊讶,不论是刘刘准太太的办事能力,还是将生性风流入骨的刘刘吃得死死的特异功能,大家都对刘太太刮目相看。
所以当刘刘将他与女友…不!妻子的红色炸弹交给我时,面露临死般的表情慎重对我说:「请你,来参加我的丧礼,祝我一路好走!」
我彷彿它是刘刘最后的遗物般,双手捧好喜帖,小心地收进我的办公包里。
「好的!我一定参加!」慎重的对刘刘点头答应,顺便在重重的了他的肩膀表示安慰。
男儿总有天要成家立业、照顾妻儿、成为独当一面的男子汉,小时候爸爸总这样跟我提醒。没想到还没轮到我成为男子汉,看似一辈子都担不起成家责任的刘刘反倒先有了自己的家庭。
意外的,真的很意外!
就在我想再多说些安慰他的话,刘刘先开口说了一句:「对了!也顺便带你女友来吧,让她看看什么叫做爱情的坟墓,好警惕你们两位!」
由于这多馀的补充提醒,给了今天洗完衣服,正要将衣服拿去阳台晒的我灵光一闪。
正当我将衬衫由一堆衣服中拉出、甩乾水分后用衣架撑起吊上晒衣桿,我突然脱口而出。
「疯子小姐……你想跟我一起参加刘刘的婚礼吗?」
缩在沙发上,抱膝而坐的她听到我的问题后,将原本眺望天空的脸转过来面向我,稍微歪着头的发呆。
看她这样发呆,我继续晒我的衣服。反正我也只是随口问好玩的,毕竟疯子小姐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,不与他人互动,除杀人外几乎没见过她踏出门口过。
「好啊!」
爽朗的声音由我背后发出,我惊讶的转过头,发现她正微笑对着我。
手上的衣服掉落到地板,一时间我以为耳朵出了什么怪毛病。
……她答应了?
她答应了!
震惊得无法自我,我没想过她真会答应。之前她总一副不关心时事的忽视这世界上所有一切,这次居然要参加别人的婚礼!还是我朋友的婚礼!我想天要下红雨了……
「真要参加?」
「嗯!」
「你知道婚礼是什么吗?」
我知道这样询问她这般常识很没礼貌,但我没把握她知道婚礼是什么东西。
经我一问,疯子小姐愣了下,不知是对婚礼这两个字没概念,还是对于我的发问感到困惑。她呆呆的望着我,有些不确定的说:「就…别人要结婚了……」
正确解答。我放心了一半。
放心一半,意思是还有另一半未安下心。
疯子小姐答应要参加刘刘的婚礼,我是很高兴,不过目前有个急迫的问题必须解决-她根本没有像样的衣服可供她去参加婚宴。
我的错。
当初帮她买衣服,我压根没想过她会有参加婚礼的一天,买的自然是趋向轻松悠间为主,而她自己更不可能出门买衣服。
将洗好的衣服全都晾在晒衣架上,我走进她很少用的房间,打开衣柜。印入眼帘的所有衣服,不是睡衣就是t恤、运动短裤。她原本有一件偷来的洋装,洋装很衬她,十分适合拿来当参加婚宴时穿,结果她在将蔡老师一家杀害时,硬是要穿着那件洋装,最后的那件洋装的结局,想必大家已经猜到了!
唯一的洋装报销,能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,出去买。
当我拖着疯子小姐出门前,她还很疯子小姐的问了一句:「为什么要买衣服?」
「总不能让你穿……这样去参加刘刘的婚礼吧!」
疯子小姐身上正穿着长至脚踝的丝质睡衣,不穿睡衣的时间,疯子小姐当然也只随便拉件t恤出来穿,偶而穿错穿成我的也不在乎。
平常随兴就算了,反正也就我看到,现在不同!我们可是要去参加别人的婚礼耶!
「这样不好吗?」疯子小姐低头看了自己的装扮,一脸不解的拉了拉身上的衣服,无法理解服装对于人类的意义。
「结婚是件该为他高兴的事,我们为了表示对他的祝福,打扮慎重是种礼貌。」虽然刘刘本人一点也不高兴自己结婚,但礼貌还是不可缺少的。
对于我说的话,疯子小姐难得认真思考了一下。
「嗯,好吧!」
一句简单的答应后,我们一起出了门,做了我们难得一次,像是正常情侣约会会做的事。
我们去了百货公司的服饰专柜。
站在服饰店里头,